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5号地块等3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结论的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起实施)第五十九条: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”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受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、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委员会等单位委托,对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5号地块等3个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。现将地块信息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4号地块
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4号地块(以下简称调查地块)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,现规划建设汤村水库安置点,属于居住用地,土地利用用途发生变更,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2025年4月,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(以下简称311地质队)受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,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溪口社区,四至范围:东至林地、南至道路、西至林地、北至林地;中心坐标为:118.717869ºE,30.691231ºN,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4988m2,约合67.48亩。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,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相关资料分析,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,部分为设施农用地,历史上养殖肉鸡,无工业企业存在。现场踏勘结果:地块现状为设施农用地建筑物已全部拆除,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,地块内无异味;地块周边1000m内区域主要为居民区、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,历史及现状均无工业企业。经分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,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。
根据对地块4个土壤点位监测、9个表层土壤快筛结果,各监测指标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地标要求。
通过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,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工业污染源,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。
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、现场采样分析,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工业污染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,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,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。
二、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5号地块
宣州区溪口镇2024年5号地块(以下简称调查地块)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,现规划建设汤村水库安置点,属于居住用地,土地利用用途发生变更,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2025年4月,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(以下简称311地质队)受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,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,四至范围:东至林地、南至溪口学校、西至居民点、北至林地、居民点;中心坐标为:118.721002ºE,30.679011ºN,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1690m2,约合257.54亩。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,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相关资料分析,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,部分为设施农用地,历史上养殖肉鸡、兔子,无工业企业存在。现场踏勘结果:地块现状为设施农用地已平整,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,地块内无异味;地块周边10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、学校、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,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企业。经访谈了解到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企业。经分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,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。
根据对地块6个土壤点位监测、24个表层土壤快筛结果,各监测指标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地标要求。
通过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,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工业污染源,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。
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、现场采样分析,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工业污染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,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,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。
三、宣州区溪口镇2025年1号地块
宣州区溪口镇2025年1号地块(以下简称调查地块)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,现规划为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文化活动中心,属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文化设施用地,土地利用用途发生变更,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2025年6月,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(以下简称311地质队)受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委会委托,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,四至范围:东至林地、南至农田、西至居民点、北至林地;中心坐标为:118.717931ºE,30.682383ºN,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402m2,约合6.6亩。调查地块规划为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文化活动中心,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。
根据相关资料分析,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,部分为设施农用地,历史上养殖肉鸡,无工业企业存在。现场踏勘结果:地块现状为已平整,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,地块内无异味;地块周边10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、学校、食用农产品地和地表水体等,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企业。经访谈了解到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企业。经分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,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。
根据对地块5个土壤点位监测结果,各监测指标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。
通过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,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工业污染源,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。
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、现场采样分析,确认调查地块内无潜在工业污染源,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,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,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。
意见反馈途径
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,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。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单位名称: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
联系方式:李主任 18788858626
通信地址:宣城市宣州区宝城路17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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